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甘肅省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建發電〔2021〕7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蘭州市城管委、蘭州市林業局、蘭州市水務局、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嘉峪關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嘉峪關市環衛總站、嘉峪關市林草局: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安委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安委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面提升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水平,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促進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向好發展,經省住建廳安委會全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開展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我廳制定了《甘肅省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18日
甘肅省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
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按照住建部《關于切實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的緊急通知》(建質電〔2021〕30號)、省安委會省減災委《關于開展全省自然災害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甘安委發電〔2021〕4號)、省安委辦《關于加強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的若干措施》(甘安辦發電〔2021〕4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全省住建領域安全工作實際,在全省住建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開展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始終繃緊繃牢安全這根弦,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把安全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全面開展專項行動,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夯實住建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檢查發現的風險隱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掛牌督辦,綜合施策,細化整治措施,嚴格“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復查”的程序實施閉環管理,實現風險有效管控、隱患整改歸零。通過防范化解一批安全風險,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堵塞安全漏洞,改進薄弱環節,推進重點工作,提升監管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持住建領域安全形勢平穩有序,為建黨百年大慶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三、組織領導
省住建廳成立全省住建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廳質安處、城建處、建管處、設計處、房產處、消防處、村鎮處、城督局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質安處,總體負責全面加強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四、排查方式和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6月30日)。企業要嚴格執行《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甘肅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標對表開展系統全面、拉網式、全覆蓋的排查整治自查自糾,形成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實行清單式閉環管理,常態化開展人員時時自查、班組日檢查、車間/項目周檢查、分廠(公司)月檢查的隱患自查自改制度。所有企業都要按照員工人人自查、班組按崗排查、車間/項目重點抽查的要求,完善常態化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大排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和習慣性違章問題要及時糾正并依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嚴肅處理,杜絕查而不處、習以為常和僥幸心理存在。企業要每天統計形成《企業自查情況報告表》(附件1),每天報負責直接監管的屬地住建部門。
(二)鞏固攻堅階段(6月30日至7月31日)。對于檢查發現的受客觀條件限制、短期內無法徹底整改的問題隱患,應采取切實可靠警戒和管控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制定全面整改措施,開展問題隱患集中攻堅行動,定人定崗定責進行整改,確保在合理期限內全面整改到位。
(三)督查執法階段。各級住建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總要求,加大對企業專項行動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采取“四不兩直”、突擊檢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形式,分別對市政公用、建筑施工、建筑市場、勘察設計、房地產和物業服務、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村鎮公用設施、城市管理監督等方面,分領域分專業同步滾動開展監督執法檢查,對安全生產任務重、事故多發的地區和高風險企業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對停業整頓、關閉取締、停止施工的企業項目進行跟蹤復查,突出檢查各級住建部門安排部署是否傳達到企業項目、企業項目是否按要求開展自查自報等,防止代替企業排查隱患的“保姆”式檢查,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全面落實排查整治主體責任,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縣級住建部門: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建筑施工以工程項目為單位)抽查檢查不少于50家(項),轄區內總數不足50家(項)的應全數檢查。
市級住建部門: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建筑施工以工程項目為單位)抽查檢查不少于30家(項)。
省住建廳:成立各領域安全生產督查組,由分管領導牽頭,業務處室具體負責,同步動態開展省級督查,檢查企業項目數量原則上不少于10家(項)。
五、排查整治重點任務
(一)市政公用方面
1.城鎮燃氣經營企業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核發持證經營情況,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等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對設備設施巡視巡檢制度建立情況及落實臺賬。“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運營維護和搶修人員)從業人員參加專業培訓、考核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燃氣場站及管網安全運行情況。一是檢查燃氣場站、加氣站、管網等符合《城鎮燃氣技術規范》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情況。二是檢查燃氣設施設備完好狀況、日常管理維護情況,是否按期進行檢驗;三是重點排查中、高壓燃氣管網安全運行情況,老舊燃氣管線改造情況、市政燃氣管線腐蝕情況,密閉空間、建筑占壓、暗溝(管)敷設等可能發生燃氣串氣的安全隱患情況;四是重點排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管道燃氣安全使用情況,包括大型綜合體、集貿市場、學校、醫院、酒店、餐飲以及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等場所,嚴查燃氣管道腐蝕、漏氣情況、使用場所通風情況、燃氣報警器安裝及運行情況等;五是重點排查近年發生過漏氣搶修的燃氣管線設施,排查收購兼并的原設計標準不符或資料不清的管線設施。
(4)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運行情況。一是排查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儲存等場所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情況;二是壓力容器等重要設施設備按規定定期檢驗情況,是否存在過期未檢情況;三是充裝銷售制度建立落實情況,禁止充裝非自有鋼瓶等違法充裝行為;四是檢查對配送工具和送氣服務人員的安全監管、培訓教育情況;五是檢查對性質為餐飲場所的供氣用戶全面加強安全用氣指導服務,及時糾正和處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過壽命的“瓶、灶、閥、管”等安全隱患情況。
(5)燃氣企業現場作業情況。全面檢查燃氣維護、搶修等作業制度規范制定及執行情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日常維護保養、檢修維修作業等制度和流程。
(6)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經營企業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重點檢查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
(7)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燃氣經營企業應急體系和制度建設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是否編制應急預案,是否按照預案配備必要裝備,是否組織應急演練,是否開展崗位應急培訓等情況。
(8)對《城鎮燃氣反恐怖防范工作標準》的對照落實情況。
2.城市供水企業
(1)檢查供水企業設施運行情況。重點檢查供水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安全規定執行情況,供水管線安全監測及巡檢巡線情況,水廠設施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及安全使用執行情況。
(2)檢查供水企業安全監管情況。重點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情況,?;放_賬建立、使用及存放情況,氯庫、加氯間、輸氯管道以及防護用具的檢查維護情況。對易發生有毒有害氣體事故的供水管網、檢查井、取水泵站等設施安全運營進行定期檢查情況。
(3)檢查供水企業水質監管情況。重點檢查供水廠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監測日檢、月檢、半年檢或年檢以及水質檢測結果定期公示情況。
(4)檢查供水企業應急機制建立情況。重點檢查供水應急預案制定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情況,應急隊伍建立和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3.污水處理運營單位
(1)檢查污水處理廠安全制度建立情況。重點檢查《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保障城市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水質檢測制度和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2)檢查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廠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操作規程規范運營污水處理設施情況,定期檢測污水處理廠進出水的水質達標情況,以及工藝穩定運行情況。
(3)檢查設施安全維護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設施日常維護情況,定期開展設施巡視檢查情況,污水管道破損修復以及疏通情況,對易發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事故的污水管網、檢查井、污水泵站、污泥處置設施安全運營進行的定期檢查情況。
(4)檢查污泥安全處置情況。重點檢查污泥臨時堆放點及處置場地合規處置情況,檢測防污泥外溢擋墻、石灰覆蓋等措施是否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要求,依法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情況。
(5)檢查應急機制建立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廠是否制定防止污水事故性排放機制,以及進水水質和水量突變、停電、重要設備故障、洪澇災害、火災等突發事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情況。
4.城市公園(動物園)管理單位
(1)公園(動物園)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重點檢查公園(動物園)管理機構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情況;制定游樂設施突發故障、動物逃逸、動物傷人、重大動物疫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模擬演練情況;落實日常巡查、隱患排查、人員培訓等安全管理措施情況;監督管理公園經營場所、作業活動的承租單位、承包單位安全運營情況。
(2)公園(動物園)設施設備的運營維護情況。重點檢查公園管理機構對游覽、防護、游樂、體育健身、通信等設施設備的日常隱患排查、維修維護管理情況;公園(動物園)游覽警示標志和引導標牌的建設情況;動物園和設動物展區的公園對展覽動物、防護設施的監控管理情況。
(3)重大節慶活動期間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情況。檢查公園(動物園)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能力情況;安保力量和應急搶險隊伍備勤及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加強值班工作,落實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情況。
(4)公園防災避險功能發揮情況。重點檢查承擔防災避險功能的公園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合理設置防災避險設施。
5.供熱企業
(1)供熱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
(2)供熱場站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情況。重點排查壓力容器等各類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情況。
(3)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冬病夏治”工作開展情況。供熱企業對上一個采暖季供暖系統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對設施設備、管網檢查排查維護檢修情況。落實維修改造嚴格在非供暖季開工,在采暖季完工要求的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城市道路橋梁管理維護單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城市道路橋梁管理維護單位安全運行和隱患排查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
(2)日常管理維護養護情況。對照《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等國家標準規范建立道路橋梁管理養護制定建立和執行情況。城市道路橋梁(包括高架橋、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日常巡檢及日常養護等工作開展到位情況。嚴查因責任缺失造成的失管、失修情況。
(3)城市道路橋梁安全運行情況。排查轄區內橋梁臺賬建立情況,橋梁按照規范定期檢測情況;排查城市道路汛期沉降、裂縫、空洞等病害情況,嚴防道路塌陷事故發生,堅決杜絕城市橋梁帶病運行。
(4)城市道路橋梁管理維護單位對立交橋等易澇積水低洼地帶、窨井蓋、邊溝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協同有關部門對易積水區域周邊配電設施進行排查,避免積水漏電的情況。
7.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單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運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等情況。
(2)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廚余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消納場安全管理情況。要對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等相關技術規程要求全面梳理本場區的設施設備、運行管理。
(3)生活垃圾填埋場安全管理情況。一是要檢查填埋氣收集和導排系統的完好性,甲烷等填埋氣體的導排、防爆、防火等安全設施運行管理情況;二是排查垃圾填埋堆體的穩定性,垃圾擋壩的完好性、雨水導排系統的有效性,滲濾液回灌對堆體穩定性影響等。
(4)建筑垃圾消納場安全運行情況。重點檢查對建筑垃圾堆體穩定性和滑坡風險排查情況,對排查發現的隱患是否做到及時停工整改,是否強化風險防范措施。
(5)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經營企業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重點檢查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
(6)應急管理情況。檢查經營企業應急體系建設和制度建立情況。是否編制應急預案,是否按照預案配備必要裝備,是否組織應急演練,是否開展崗位應急培訓等情況。
8.環衛設施運營單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運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車輛管理、維護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道路清掃人員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情況,按照規范設置作業安全標志情況。開展安全作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環衛工人安全意識和能力情況。
(2)城市公廁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公廁內水電等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定期消毒消殺制度是否建立并有力執行,化糞池等糞便處理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情況,定期清掏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清掏作業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嚴防因化糞池甲烷氣體等超標發生的燃燒、爆炸等安全事故。
(3)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經營企業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重點檢查隱患排查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情況。
(4)應急管理情況。檢查經營企業應急體系建設和制度建立情況。是否編制應急預案,是否按照預案配備必要裝備,是否組織應急演練,是否開展崗位應急培訓等情況。
9.各類市政公用生產運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市政窨井蓋管理安全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排水、污水處理、公廁管理等重點運營單位在各類維護維修作業中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情況,建立作業安全生產生產規章制度情況,對照《城鎮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范》、《城鎮污水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糞便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逐項落實情況。
(2)落實安全作業基本要求情況。作業單位在維護作業前做好降水、通風、照明檢測及通信等工作情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情況,告知安全作業事項及應采取措施情況,制度化防止違章操作情況。維護作業現場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制度落實情況。
(3)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用品情況。各重點運營單位為一線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儀器和隔離防護用具,以及通風通訊、人工急救設備等是否到位情況,有限空間作業中使用的設備和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情況。
(4)嚴格落實井下作業管理情況。檢查各重點運營單位對進入管道、檢查井、閘井、集水井、化糞池開展檢查和清淤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落實情況,確需人工作業時,下井作業人員配備氣體檢測儀器和專用工具情況,嚴格按照《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要求履行相關手續情況,作業單位檢測有害氣體達標情況,連續進行氣體檢測情況,井上監護人員不得少于2人達標情況等。
(5)對作業人員的培訓等其他情況。檢查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是否到位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作業時中毒、窒息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開展必要的應急演練情況。
(6)市政窨井蓋安全管理情況。各類涉及市政窨井蓋管理的生產運營單位要全面排查本領域窨井蓋完好、缺失、松動、破損、與路面不平等問題,排查本單位采購窨井蓋質量把關機制建立情況,對發現問題迅速整治。廢棄無主窨井蓋由市政道路運營管養單位組織封閉、封填,嚴防人員墜落等傷亡事故發生。
(二)建筑施工方面
以工程項目為單位,以責任主體為對象,以現場實體安全為重點,對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質〔2021〕16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管理文件進行系統排查,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監理單位監理責任、施工單位直接責任以及其他單位相關責任。主要檢查內容為:
1.安全管理
重點檢查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按規定配備安管人員,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使用計劃和落實,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審查、論證、執行、驗收,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人員物資和器材配備、應急演練等情況。
2.文明施工
系統檢查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材料管理、現場辦公與住宿、現場防護、綜合治理、公示標牌、生活設施、社區服務等情況。按照《甘肅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態化大氣及噪聲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建質〔2021〕78號)、《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建質〔2020〕3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甘建工〔2017〕325號)、《甘肅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甘建質〔2020〕279號)、《關于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質〔2020〕299號)等文件要求,全面檢查揚塵防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食堂安全等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3.腳手架工程
對普通腳手架重點檢查架體基礎、構配件材質性能、桿件設置、結構拉結附著、桿件鎖扣、架體穩定性、荷載控制、架體防護、安全通道搭設等情況。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應進行專項專業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架體構造、附著支座、架體安裝、架體升降、腳手板、架體防護、安全作業等情況。對高處作業吊籃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懸掛機構、鋼絲繩、安裝作業、升降作業、安全防護、吊籃穩定、荷載控制等情況。
4.基坑工程
開展專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基坑支護、降排水、基坑開挖、坑邊荷載、安全防護、基坑監測等情況。
5.模板支架
重點檢查支架基礎、支架構造、支架穩定、施工荷載、桿件連接、底座與托撐、構配件材質等情況。
6.高處作業
重點檢查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臨邊洞口和通道口防護、攀登作業、懸空作業、移動式和懸挑式操作平臺等情況。
7.施工用電
重點檢查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線路、配電箱與開關箱、配電室與配電裝置、現場照明、用電檔案等情況。
8.起重機械
開展專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設備基礎、結構設施、附著固定、安全保護限制裝置、吊具索具、安拆使用、多塔作業、防護設施、電氣安全、通信警示裝置、避雷裝置等情況。
9.起重吊裝
重點檢查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索具、作業環境、作業人員、起重吊裝作業、高處作業、構件碼放、警戒監護等情況。
10.施工機具
全覆蓋檢查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振搗器、樁工機械安全性能和使用管理等情況。
(三)建筑市場方面
重點檢查招投標和建筑市場行為,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建設單位是否存在違法發包等行為,承包單位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工程監理單位是否按照法定職責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四)勘察設計方面
勘察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對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自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情況,履行工程安全責任義務情況??辈炱髽I還要按照《巖土工程勘察安全標準》(GB/T50585)開展現場安全自查。
重點按照《關于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動態監督檢查的通知》(甘建設〔2021〕73號)列明的檢查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法對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檢查。
(五)房地產和物業服務方面
主要檢查內容為:
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將經過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綜合驗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
2.房屋產權人是否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按設計用途和房屋使用說明書使用房屋。是否存在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3.房屋產權人是否加強玻璃幕墻的安全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和維護,對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否及時進行整改,確保玻璃幕墻的使用安全。
4.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安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預防火災、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災害性天氣等的應急應對作用,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消防通道治理,加強共用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強化用電用氣安全隱患排查,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做好高空墜物安全防范和警示工作,及時有效防范化解處置各類安全風險。
(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方面
建設單位自查建設工程履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程序情況。住建部門檢查建設單位履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程序自查情況。
檢查內容:特殊建設工程檢查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情況;其他建設工程檢查消防驗收備案情況(特殊建設工程和其他建設工程類別,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劃分)。
相關法律規定: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停止使用。
(七)村鎮公用設施方面
1.農村燃氣經營企業
參照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排查整治重點任務,對照《農村管道天然氣工程技術導則》,從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燃氣場站及管網安全運行情況、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運行情況、燃氣企業現場作業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急管理情況、燃氣使用安全宣傳等八個方面進行排查整治。
2.重點鎮污水處理運營單位
從污水處理廠安全制度建立情況、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情況、設施安全維護情況、污泥安全處置情況、應急機制建立情況等五個方面對污水處理運營單位進行檢查。
3.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單位
參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從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急管理情況等三個方面進行排查整治。
(八)城市管理監督方面
排查城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單位或個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重點排查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戶外廣告設施、招牌及在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行為;是否存在未按照戶外廣告設施、招牌的批準要求設置的行為;是否存在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招牌未經過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專業設計,未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設置,未委托專業機構定期進行安全檢測的情況;是否建立定期管護臺賬,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是否存在過期和廢棄的戶外廣告設施、招牌未及時拆除的行為;是否存在戶外廣告設施、招牌等破損、臟污未及時維修更新的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做好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是對住建部門廣大黨員干部守初心擔使命、忠誠履職的重大政治考驗,意義重大、責任重大。各級住建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擔當負責、真抓實干,加強分析研判,積極主動作為,狠抓措施落實,著力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全力以赴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組織宣傳。各級住建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本次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系統分析研判本轄區安全生產形勢,針對關鍵環節、薄弱部位和盲區漏洞,查漏補缺,補齊短板,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根據需要細化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宣傳引導和督促指導,立即將本工作方案傳達至轄區內相關企業項目,確保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廣泛發動企業力量,全面系統深入開展排查整治,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整改查處。各級住建部門要持續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強化執法問責,對發現的一般問題隱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蹤督促限期整改,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果斷責令停工停產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堅決杜絕以口頭要求代替責令整改,以責令整改代替行政處罰,堅決糾正執法寬、松、軟、晚問題,持續保持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真正整治一批問題隱患、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查處一批違法行為,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有效規范責任主體安全行為。對不按要求開展自查自改自報的企業單位加大執法頻次和執法力度,對于企業單位消極等待、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要開展針對性專項重點檢查,對問題長期存在、屢教不改、屢改屢犯和問題隱患逾期未整改的,要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對于排查整治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要依法從嚴從重實施頂格處罰。
(四)嚴格信息報送。各級住建部門要認真做好工作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動態掌握本轄區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對進展滯后、工作開展不力的企業進行警示約談、通報批評、督導檢查,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遇到各類緊急重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時限如實報告,確保信息渠道暢通,應對處置及時高效。各市級住建部門要在6月25日前將《市級住建部門安排部署情況統計表》(附件2)、每周五12:00之前將《本轄區市縣級住建部門抽查檢查統計表》(附件3)、6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我廳質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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